不小心在網路上看到這麼一則消息:沒完沒了的長篇連載少女漫畫「尼羅河女兒」終於正式授權台灣發行,只是,得先正名為「王家的紋章」。經過三十年的妾身未明,這風靡了所有五、六年級女生的漫畫終於有名有分、再度與漫迷們相見了!


 


會去買的,我想大多數還是當年那群拿著零用錢、偷偷從租書店租來後再小心翼翼「夾帶」回家、躲在被窩裡偷偷翻著那散發悶濕氣息漫畫的「我們」吧!當然,其中也包括了幾次愛不釋卷到用書包闖關進學校、上課時忍不住偷看,結果 卻被 老師沒收漫畫的悲慘意外(可能還有人被打手心?!)。


 


那時候我們這些小女生,滿腦子幻想著自己是被囚禁在高塔中的公主,等待著騎白馬的王子來拯救我們,離開這討厭的學校、寫不完的作業、要命的考試、某些做作驕傲的同學、而身邊那故意掀你裙子、「不小心」越過「楚河漢界」(你應該知道是什麼吧!)的男生,當然只淪得到幫王子的馬清馬糞罷了。


 


現在想來,那時的世界真是單純得可怕,而我們對愛情的憧憬,也被一部部的漫畫、一則則的童話、一齣齣的電影、一本本的小說和一首首的歌曲塑造得虛幻不實、脆弱不堪。


 


不過,能有那樣單純的幻想是美好的,我總是這麼認為。畢竟當我們真正瞭解現實生活有多現實之後,才忽然想到原來過去的單純有多麼美好、也才懷念起小時候看漫畫的日子;高中時看小野、朱天心、朱天文、張愛玲的歲月;似懂非懂讀著刺鳥、咆哮山莊、傲慢與偏見、聽著大學城的歌曲。喔!有太多慘綠少年的回憶與自以為是的憂愁,但那時候的愛情,總是清澈得像早晨的露水、來去像夏夜的風。


 


很久之後的現在,我突然發現,當時好多的心情、好多的感受,我已經漸漸想不起來,破碎不堪的過往如同昨夜的夢,飄飄忽忽、虛虛實實。


 


也才因此,小時候從來沒看過「尼羅河女兒」的我,會在30幾歲時「第一次」從租書店裡租了一整套的漫畫回家狂讀,還忍不住把老公的名字改叫「曼菲士」。哈!我以為他是我的國王!


 


當年我硬是不看「尼羅河女兒」,除了因為天生反骨,就是不看大家都看的之外,其實也是不想看沒畫完的漫畫。然而,拖到今天,細川老太太還是沒畫完,已經70高齡的她,會在有生之年完成所有漫畫迷的願望嗎?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的是,回台灣後,我會去買這套漫畫來,算是抓住一些童年的吉光片羽吧!。畢竟,這是長大的好處之一,小時候沒錢租的漫畫,長大後,可以用買的。回不來的過去,可以用金錢買個替身來彌補,多麼財大氣粗啊!


 


雖然現在的我(或者一直都是?!)走的是懷舊風,但唯一沒看過、也絕對不想看的就是:瓊瑤的小說。喔?!得罪了人,不要怪我!畢竟,我的骨子裡,還沒那麼王子公主。


 


 


曼菲士,你明天要不要帶便當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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